项目名称: 吴圩镇11号路工程施工监理
招标类别: 监理类 招标方式: 公开招标
招标代理机构: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结构类型及规模: 吴圩镇11号路工程,路路全长约2950米,路路红线宽度为24米,蕴含路路工程、排水工程、交通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等(具体以经审查登记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)。
开标功夫: 2019年3月8日
公示起头功夫: 2019年3月11日 公示截止功夫: 2019年3月13日
第一中标候选人
单元名称: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治理有限公司
总监理工程师: 蓝永宁
投标报价: 下浮15%
工期: 从签定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建期实现止,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60日历天。
第二中标候选人
单元名称: 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总监理工程师: 肖曙光
投标报价: 下浮15%
工期: 从签定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建期实现止,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60日历天。
第三中标候选人
单元名称: 丽江科宇工程照拂有限公司
总监理工程师: 冯玉利
投标报价: 下浮15%
工期: 从签定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建期实现止,其中施工监理阶段的服务期360日历天。
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了局有异议的,该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,招标人该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答;若以为招标人回答内容不切合司法、律例和规章划定或权利受到侵害的,请在公示起头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,逾期不予受理。评标了局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从招标人签发赞成公示的第二天起推算。
异议受理部门:K8凯发 梁工 、幼尹(财政)(联系电话:0771-4951091)
投诉受理部门: 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(监督电话:0771-4972301)
投标保障金的退还法式提醒
1.非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。《中标通知书》发出后,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卖中心提供《非中标人投标保障金退还通知书》,买卖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解决非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手续。
2.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。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项目合同后,应在3个工作日向买卖中心提供《中标人投标保障金退还通知书》,买卖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解决中标人的投标保障金退还手续。
招标人:K8凯发
招标代理机构: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
2019年3月11日






